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建设;承担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