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拟订全市重点防汛、岁修、急办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组织开展有关水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昆台水务合作的相关政策;指导法治水务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贯彻执行水务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负责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性文件。督促系统各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及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