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深圳市旭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旭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当事人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存在以下问题:1、产品编号RD22-2152的储气罐(压力容器)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就投入使用;压力表和安全阀未进行检定与校验;2、施工现场其余5台压力容器虽已通过定期检验并办有使用登记,但是压力表超过有效日期(检定日期2024年1月8日,有效日期2024年6月7日)仍在继续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 罚款30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0月15日 | 沅市监罚决﹝2024﹞166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