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怀化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正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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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化人民政府

11月4日,怀化通过《怀化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御工作机制、监督管理等。

《管理办法》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为易遭受暴雨(雪)、雷电、冰冻、高温、干旱、低温、大风、冰雹、大雾等高影响气象灾害,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引发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

《管理办法》规定重点单位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按照规定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机构或者管理员,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

《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重点单位气象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检查结果通报机制;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制度;鼓励重点单位、相关部门等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研究降低灾害风险。

(全媒体记者 杨玉捷 通讯员 彭林 王晓波)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huaihua.gov.cn/huaihua/c101115/202411/765a2fba3ba74a29ae87b7199f0d78b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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