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认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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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城区人民政府网

2024年11月6日凌晨4时5分,怀化市鹤城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行动时,在鹤城区黄金坳镇杉木冲一简易棚舍内查获已屠宰生猪1头(154.6㎏)、待宰生猪8头(1330kg)及相关屠宰工具。因现场无当事人,我局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相关物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上货物权属及货物的检疫证明到怀化市鹤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领及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我局对查扣物品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置,并继续追究涉案当事人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15楼。

联系电话:0745-2240085,2338016。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

(一审:刘兴杰;二审:李万里;三审:陈承清)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hechengqu.gov.cn/hechengqu/c115685/202411/bc19d25543144bd7b76b2545e5a34e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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