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侵占沅陵县五溪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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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交办 2024 年度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函》(湘林保函〔2024〕2 号)下发的线索图斑:县水利局实施的酉水河治理工程,未办理相关手续;清浪乡田公坪村王茂界建房,该处建房无相关手续;清浪乡高坪村泥鳅湾组,为村民刘美贵老基地改为沙场,未办理相关手续;沅陵镇桃花岭居委会村民唐邦双家自留地修建水泥砖场,未办理相关手续;共5个问题图斑。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沅陵五溪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由我单位牵头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整改工作,予以公示:

问题一:沅陵县二酉河堤治理民生工程S431222202303292006号和S431222202303292007号图斑经现场核查,此处位于二酉乡洪树坪村,水利局实施的酉水河流域整治项目。属于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建设项目。

整改目标:由县水利局对该项目编制生态影响评价报告,补办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许可批文。

整改措施:1.由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县水利局提供相关占用地手续。2.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工作人员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加强监管责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和保护机制,严厉打击风景名胜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1.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酉水河沅陵县二西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2.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对西水河沅陵县二酉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审查意见》;3.怀化市发展和改委会《关于酉水河沅陵县二酉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4.沅陵县水利局《关于酉水河沅陵县二酉段治理工程⠼/span>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报告》;5.沅陵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怀化市重大事项稳定备案登记表》;6.沅陵县水利局《沅陵县2024年度16座水库除险加固和酉水河沅陵二酉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服务合同》;完成整改。

问题二:清浪乡田公坪村S431222202306242691号线索图斑属该村民王茂界2023年违规修建房屋。

整改目标:对该自建房依法依规整改处理。

整改措施:对该自建房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移交给清浪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整改成效:1.沅陵县清浪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王茂界住宅建设使用林地的批复》;2.《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3.《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整改完成。

问题三:沅陵县清浪乡高坪村泥鳅湾组S431222202309092069-2号线索图斑属农村宒基地,系本地村民刘美贵于2015年房屋烧毁,在烧毁其原宅基地临时堆沙场。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拆除,恢复并复绿。

整改措施:由属地乡镇清浪乡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工作,对该沙场进行拆除并选择适宜季节对沙场进行生态复绿。

整改成效:1.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沅陵县临时用地审批呈报表》;2.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沅陵县临时用地审批表》。选择适宜季节对沙场进行生态复绿。整改完成。

问题四:沅陵镇桃花岭居委会S431222202304072047号线索图斑系该村民唐邦双于2023年2月在自家自留地修建的水泥砖厂。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拆除,恢复并复绿。

整改措施:对该砖场进行查处,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并选择适宜季节对沙场进行生态复绿。

整改成效:1.撤除前后照片  2.沅陵镇人民政府复绿方案;整改完成。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谢长林 13974528580

 沅陵县五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24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yuanling.gov.cn/yuanling/c108850/202411/f7b0794231f243bd8a96baa504f50c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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