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市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的公示(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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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长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由许可机关进行核验并记录核验结果。

经核验,已有七批次共计993家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年度核验并面向社会公示,现将第八批通过年度核验的39家劳务派遣单位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6月5日。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情况,请与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18951187931,0512—55230120;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栋805室。

附件:昆山市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通过名单(第八批)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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