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融合、同向发力,近日,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昆山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昆山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在监督范围、重点内容、时间节点等方面实现了双向融通、有效衔接。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建立计划会商机制,双方在编制审计项目、预算审查监督等年度计划时,要加强沟通、互听意见,促进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精准衔接,预算工委必要时可派员参与市审计局部分项目。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方面,市审计局起草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时,可邀请预算工委相关同志参与并听取意见,报告正式提交前应向预算工委汇报起草情况。预算工委针对报告反映的重点问题,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会说明情况,市审计局可派员列席,拓展双方互相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推进信息共享,打破监督壁垒。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市审计局为市人大常委会各类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预算工委将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给审计局,双方共研审计查出问题,推动成果应用。拓展信息共享运用场景,预算工委应结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对预算、决算草案进行针对性审查,将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执行监督重点。双方可以通过联合调研等方式,定期进行沟通传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完善监督体系。
三是深化整改督办,提高监督质效。在审计整改报告审议环节,市审计局作报告前应提交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预算工委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的情况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场说明情况,必要时建议人大常委会听取重点部门整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市审计局协助配合。实施整改联合督查,市审计局可邀请预算工委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回头看”,涉及区镇问题时,预算工委可与镇人大主席团等协同开展监督,持续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高质量落实。
为有效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融合、同向发力,近日,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昆山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昆山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在监督范围、重点内容、时间节点等方面实现了双向融通、有效衔接。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建立计划会商机制,双方在编制审计项目、预算审查监督等年度计划时,要加强沟通、互听意见,促进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精准衔接,预算工委必要时可派员参与市审计局部分项目。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方面,市审计局起草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时,可邀请预算工委相关同志参与并听取意见,报告正式提交前应向预算工委汇报起草情况。预算工委针对报告反映的重点问题,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会说明情况,市审计局可派员列席,拓展双方互相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推进信息共享,打破监督壁垒。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市审计局为市人大常委会各类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预算工委将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给审计局,双方共研审计查出问题,推动成果应用。拓展信息共享运用场景,预算工委应结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对预算、决算草案进行针对性审查,将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执行监督重点。双方可以通过联合调研等方式,定期进行沟通传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完善监督体系。
三是深化整改督办,提高监督质效。在审计整改报告审议环节,市审计局作报告前应提交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预算工委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的情况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场说明情况,必要时建议人大常委会听取重点部门整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市审计局协助配合。实施整改联合督查,市审计局可邀请预算工委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回头看”,涉及区镇问题时,预算工委可与镇人大主席团等协同开展监督,持续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高质量落实。
紫米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