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人2008年7月在昆山工作,当时户口也一并迁到昆山玉山镇,2009年1月离职,回到泰州市姜堰工作,户口也与2009年下半年迁到泰州姜堰。保险号码:6715155. 1、现在因涉及工龄计算,因泰州姜堰工作工作时间从2009年8月份计算,其中2009年2月-7月中间社会保险中断,当时户口也未迁移(大学毕业的集体户口,还在昆山),自己干的临时工作,也未与其他公司签订新合同,请问是都可以以什么方式通过补缴将这一中断时间的保险补齐,如果可以的话,需要补交多少钱? 2、现在要将以前缴的保险转移,因目前是事业单位人员,看到贵局网站,只转移关系,如何办理? 比较急忙,期待领导答复,谢谢!
答:
您好。
1、如因单位原因导致社保应缴未缴的,提供相关材料可办理补缴手续。根据您的情况,中断部分不能进行补缴。
2、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请带好身份证和昆山医保卡(丢失则只带身份证)至昆山亭林路108号办理,代办需带好双方身份证原件。
如有疑问,可拨打55230900咨询。
紫米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