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我想咨讯下,孩子今年8周岁多,上四年级,从一年级到现在学习一直跟不上。以其目前状况,请问能否留一级?
家长你好,关于休学的具体条款如下: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休学期限为一年。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之日开始计算;出国(境)就读的自批准之日开始计算。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因服刑、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法院、公安、医院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作为复学申请的附件保存备查。
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年级就读,也可到下一年级就读。提前复学的原则上回原年级就读。
学生休学期满如不能及时复学,须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继续休学的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并报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续办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后未及时续办休学或复学手续达到2周的,经学校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视为辍学。
您也可以咨询我局基教科,联系电话:57514880。
回复人: 昆山市教育局
紫米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