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借的图书污损了或者丢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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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非外借图书出馆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出馆者,每册交纳原书价的3—5倍作为违章费。

   2.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抵赔,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则按定价原价赔偿。

   3.遗失本馆期刊合订本或光盘,赔偿10元每本(张)。

   4.对批划、涂改、污损、割页、撕扯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书刊文献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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