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月数
满分
计分办法(五险)
2007.04-2014.03
84个月
70分
每个险种满一年得2分,不足一年按月计算
2014.04-2017.03
36个月
60分
每个险种满一年得4分,不足一年按月计算
合计
120个月
130分
1、2007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期间一直在昆缴纳的社保按计分方法计分。
2、2007年4月1日起在昆山缴纳社会保险后异地转出,于2017年4月14日前再次转回昆山的,期间转出转入的在昆缴纳的社保可按社保计分方法进行计分。
3、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后未与2017年4月14日前转回的,原缴纳的社保不计分。
4、2007年4月1日后、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保退保手续的,原缴纳社会保险不计积分。
紫米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