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和次数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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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购建住房或还清全部住房贷款本息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提取时效自相应票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年提取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目前只有外地的住房贷款的才可以提取,苏州大市范围内自2014年1月6日起全面签订委提业务)。

(3)退(离)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离(退)休后即可提取,不受时效限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持退休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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