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拥有3套以内(不含3套)住房,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可以购买;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无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查验:购房人提供的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以购买1套住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补缴部分不予认定。
紫米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