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业委会是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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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委会是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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