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使用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是否必须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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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社会保险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依法获得中国就业许可证件和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应参加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各类企业或组织,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境内工作单位应当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昆就业需先办理《就业证》,中国昆山网站了解查看:外国人在昆就业办理《就业证》服务指南;台、港、澳人员在昆就业办理《就业证》服务指南。如有疑问,请咨询人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热线电话:0512-57379081、57379082。由用人单位携带《昆山市企业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企业录用备案报盘电子文件格式 (电子文件拷贝至U盘)、劳动合同、《就业证》至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社保中心大厅办理外国人或港澳台员工录用参保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下午1:00-16:30),联系电话:0512-5759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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