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只要该职工曾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情况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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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只要该职工曾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情况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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