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招投标合同备案时,如何避免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未详尽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信息,或与投标文件信息不一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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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双方应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情况。建设单位应督促中标人(施工单位)按照投标文件信息准确填写人员组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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