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规划设计条件中未对地块指标做出约定,可根据昆山市《关于加快全市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工业类项目需满足现行标准:一般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1.0,重型机械等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7,建筑密度不得低于50%,不高于55%,绿地率不低于15%,且不宜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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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规划设计条件中未对地块指标做出约定,可根据昆山市《关于加快全市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工业类项目需满足现行标准:一般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1.0,重型机械等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7,建筑密度不得低于50%,不高于55%,绿地率不低于15%,且不宜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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