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和国标GB-T 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申办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需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登记后,持以下资料进行申办:①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书;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④维修作业场所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含经营场地、停车场),作业场所平面图;④有关岗位人员名册;⑤维修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证明;⑥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制度文本;⑦环境保护措施文本及其相关设备、设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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