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

答:(一)有规范的名称,须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规定。(二)有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有行业规定的,注册资金须达到行(事)业规定的最低限额,且不低于3万元。(五)有必要的场所。办公场所一般不得低于20平米,不得设在私人公寓内。(六)经政府主管部门前置许可或审批的。

慈善公益类和社区服务类民非单位不涉及行政审批业务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城市更繁荣

乡村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