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兑现申请常年受理,兑现经费一般每月末统一发放。凭企业盖章后的兑现申请表,携项目承担单位、区镇、市科技局三方科技项目合同,合作方开具的已支付金额发票或收据、银行汇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以及企业兑现金额收款收据至昆山市“一站式”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6908905)进行兑现申请。预订研发类项目提出兑现申请后,按照已支付金额的20%予以兑现。一次性购买类项目(含重大项目)进度完成过半,通过中期检查并提出兑现申请,按照已支付金额的50%予以兑现,但不得超过科技创新券额度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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