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的居家护理待遇标准是什么?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

答:申请人经评估认定为中度失能或重度失能的,在接受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服务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每人每次75元的定额标准支付其居家护理服务费用,重度失能人员每月服务12次,中度失能人员每月服务10次,每次服务时间均为2小时。超出上述频次和时间标准的服务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相关待遇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月结算给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不直接支付给个人。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城市更繁荣

乡村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