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对被评选为领军人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19〕71号)规定给予获评员工所在企业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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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对被评选为领军人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19〕71号)规定给予获评员工所在企业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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