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猎头引才补贴申报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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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度,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4.各市(县)、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推荐重点为各地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各地每年重点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

(二)人才中介机构需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并能够从事中高端人才中介服务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或境外知名专业人力资源公司。

(三)引进的人才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引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职到岗工作满1年,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2.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含)以上;

3.人才到岗前上一工作地在苏州大市范围以外;

4.申报企业和引进的人才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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