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期为2021年6月份社保费征收方式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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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所属期为2021年6月份的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将在2021年7至9月按3个月均分后与当月所属期社保费合并征收。(二) 2021年7至9月期间,上述两类单位注销的,需一次性缴清尚未缴纳的所属期为2021年6月份的社保费。(三)请用人单位做好社保费的统筹安排,并做好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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