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哪些病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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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市的大病保险制度不以病种区分是否大病,只要参保人员一年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补偿待遇。2022年度具体起付标准为:自负费用达到8000元,或者自负费用加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30000元。其中对符合条件的Ⅰ类特殊病种(不含重症精神病)参保人员,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补偿起付降至15000元。同时,对享受《昆山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实时救助人员实行“零起付”、“零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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