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门诊特殊病待遇是否有调整?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

答:我市原有门诊特殊病待遇保持不变,其中严重精神障碍门诊特殊病待遇略有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5300元限额内按100%的比例结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4300元限额内按100%的比例结付。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城市更繁荣

乡村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