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资金,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承诺书》已至楼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信息报备。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计入有效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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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资金,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承诺书》已至楼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信息报备。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计入有效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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