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女参保人员在外地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费用报销及待遇审核手续。其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此项业务提供“掌上办”在线申请功能:参保人员可关注“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大厅-在线办事-生育报销申请”栏目或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后在“我要办-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