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有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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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2.购房人在所购住房的区、县(市)仅有一套住房的,且已在市、区(县)房产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售的,新购同区、县(市)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3.家庭住房情况以申请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住房出售挂牌情况以市、区(县)房产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挂牌信息为准。4.对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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