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确认转出地养老保险关系暂时中止且无欠费,已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1)我市户籍人员;(2)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3)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非本市户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且非临时账户)的;(5)未就业随军配偶转移养老保险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