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潘军因保管不善,将271072618、昆国用(2014)第132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 潘军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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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潘军因保管不善,将271072618、昆国用(2014)第132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 潘军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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