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公告534(吴锦元、周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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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53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2003264

吴锦元、周惠娟

 房屋所有权

石浦镇荣项村一组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6-6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ks.gov.cn/kss/gttzgg/202506/c2a72e96e9234d7fa7caa5ed0d18c3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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