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结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根据各登记类型限期内完成登记。
登记类型办结期限
首次登记20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15个工作日
转移登记15个工作日
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
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抵押登记10个工作日
查封登记1个工作日
提示:
1.需公告或补正材料的,按照法律法规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期限;
2.同一权利人批量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办结期限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