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凯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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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凯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05月26日依法受理王显诉你单位江苏凯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即2025年7月21日10时在巴城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湖亭路28号)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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