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修复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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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近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波洲镇人民政府在波洲镇桂花岛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修复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将一批批鱼苗有序投放到指定区域,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苗快速游入河中,它们将在这里安家落户,形成“以水养鱼,以鱼治水”的生态效果。

此次生态修复人工增殖放流品种为鲢鱼、鲤鱼、鲫鱼,鱼种规格为15-18厘米,不少于4.4万尾,投入资金2.7万余元,来源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生态赔偿金。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杨发木:此次“公检法农”多部门共同组织渔业资源生态修复活动,充分彰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重大案件移送、行刑衔接工作的机制职能,为打击非法捕捞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县持续构建以政府为主导、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对因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害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记者|舒昊)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xinhuang.gov.cn/xinhuang/c112161/202410/d98b4ffce3cf48c2888189389b2b9c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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