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民族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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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网

辰溪县教育局(采购人名称)的 辰溪县民族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民族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2023059

3、采购代理编号:HNJS2023-GC-0602

4、采购项目预算:  1943850.15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9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1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工期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1

辰溪县民族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90日历天

1

1943850.15

1943850.15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附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3年 6  月  16 日至2023年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辰溪县人民银行办公楼五楼招投标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获取;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④《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辰溪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辰溪县辰阳镇丹山路115号)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辰溪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辰溪县辰阳镇丹山路115号)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谢女士

2、电话:18374500809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辰溪县教育局

(2)地  址:辰溪县辰阳镇丹山路115号

(3)邮  编:419500

(4)联系人:米国强      

(5)电  话:13607456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辰溪县先锋路党校一楼 室      

(3)联系人:唐鑫、谢莉华、张照、王杏芝     

(4)邮  编:419500     

(5)电  话:18374500809      

相关文件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chenxi.gov.cn/chenxi/c113844/202307/304e71ca3aae4eb1921138814ca09b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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