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批次(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芷政函202283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批次

(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实施城市规划,加快城市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芷江镇大垅坪村部分土地作为2022年第三批次(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用地。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制定的《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批次(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即原《芷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第八批次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办理期限以及社会保障等严格按照《征收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批次(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

二、征收补偿事宜由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三、被征收人应当在《方案》确定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四、被征收人对《方案》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怀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征收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批次(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征收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批次

(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实施城市规划,加快城市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芷江镇大垅坪村部分土地作为2022年第三批次(芷江国际农商城)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22〕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建设项目用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土地范围、土地现状和征收目的

该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5.6269公顷,其中征收芷江镇大垅坪村2组部分集体土地面积为1.4368公顷(水田1.1743公顷、旱地0.0432公顷、农村道路0.0445公顷、田坎0.1748公顷),涉及收回原广空规划控制用地的国有土地面积为4.1901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分类详图)为准。

征收目的:征收地块用于商服用地。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收范围内水田、耕地(除水田)、园地、林地征地补偿标准

1.水田、耕地(除水田)、园地、林地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备注

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田坎、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

(地类系数1.2)

园地、林地(地类系数0.8)

未利用地(地类系数0.6)

注: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征收经批准的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塘的,按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

Ⅰ区)

64155

76986

51324

38493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chnzj.gov.cn/chnzj/c102519/202208/c714932b7b044eb7acabbe390b0080cf.shtml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城市更繁荣

乡村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