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4年7月9日,州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靖县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保靖县天和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进行了现场复核并通过了相关验收。2024年7月11日,州应急管理局下达了《关于保靖县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座尾矿库同意销号的复函》(州应急函〔2024〕32号),同意对保靖县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保靖县天和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实施销号。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应急联〔2021〕4号)相关规定,为加快我县尾矿库闭库治理销号工作,完成尾矿库闭库销号任务,经研究,现决定对保靖县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保靖县天和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予以闭库销号,并将销号名单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完成销号后,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依规做好尾矿库治理后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
附件:保靖县决定销号的尾矿库名单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保靖县决定销号的尾矿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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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尾矿库名称 |
尾矿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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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靖县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复兴镇复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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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靖县天和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复兴镇复兴村 |
紫米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