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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拟定本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项目规划,负责规划编制、发布与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提出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考核。
(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拟定农业资源区划及农业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拟定农产品生产布局等农业开发规划,组织开展农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管理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出调整优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和结构平衡的政策建议。
(五)组织开展种植业、种业、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农垦、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系统)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审核行业(系统)发展专项规划。
(六)牵头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产业扶贫政策建议,开展工作调度和督查。
(七)承担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工作,提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现代化农业建设试点示范引领工作。
(八)完成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