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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法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失业保险基本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不含高端人才)来辰就业管理政策。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申报、审核及年检、培训统计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怀化市技能大师”、“怀化市技术能手”评审工作;负责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