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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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31-58570399
工作职责
  1.负责畜禽屠宰、兽医行业的监督管理。
  2.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3.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组织指导兽医及兽药相关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4.组织全市兽药业、屠宰业形势分析、统计有关工作。
  5.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协调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监督执法和技术鉴定等工作。
  6.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市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组织拟订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外来动物疫病及新发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和动物防疫应急管理;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管理工作,指导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依法发布动物疫情信息和动物疫病预警信息,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7.指导全市兽医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
  9.拟订兽药、兽医器械、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屠宰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10.编制兽医有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