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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负责规划编制、发布与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指导编制乡村规划。
2.提出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开展检查评估。
3.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拟定农业资源区划及农业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拟定农产品生产布局等农业开发规划,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提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协调等政策建议。
5.统筹推进“六大强农”行动。承担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和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种植业、种业、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农垦、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系统)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拟定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审核行业(系统)发展专项规划。
7.牵头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产业扶贫政策建议,开展工作调度,督查、检查和考核。
8.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国家、省、市区域发展战略有关农业的事务工作;牵头局援疆、援藏、援永顺,以及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对口支援工作。
9.完成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