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周口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情况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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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周口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打造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现对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18年周口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情况答记者问

一、如选货币补偿:

①房屋单价:2300元/m2,上浮30%,共计2990元/m2,不足3000元/m2,按3000元/m2计算

②房屋面积80m2,不足1.5×100m2=150m2,按150计算

③房屋土地补偿:150m2×3000元/m2=450000元

④附属物:15000元

⑤搬迁费:8元/m2×80m2=640元,不足800元,按800

⑥临时安置费:6×80×6=2880元(一次性6个月)

⑦奖励:按要求及时搬迁,每户5000元,面积奖80m2×200元/m2=16000元,组团奖10000元

该户总计可得:499680元补偿。

二、如选产权置换:

①置换房屋:1:1置换80m2。容积率低于按1.5补齐,100m2×1.5=150m2

②附属物:15000元

③搬迁费:800元

④临时安置费:2880元(每6个月发一次)

⑤奖励:按要求及时搬迁,每户5000元,面积奖80m2×200元/m2=16000元,组团奖10000元,产权调换面积奖150m2×20%=30m2

该户总计可得:180m2安置房加49680元。

再例如:某户认定土地使用面积100m2,实有房屋180m2(2004年2月以前建,评估单价2600元/m2,总价468000元,附属物及装修26000元)。

如选货币补偿:

①房屋单价:2600元/m2,上浮30%,3380元/m2

②房屋土地补偿:180m2×3380元/m2=608400元

③附属物:26000元

④搬迁费:8元/m2×180m2=1440元

⑤临时安置费:6×180×6=6480元(一次性6个月)

⑥奖励:按要求及时搬迁,每户5000元,面积奖180m2×200元/m2=36000元,组团奖10000元

该户总计可得:693320元补偿

如选产权置换:①1:1置换180m2

②附属物:26000元

③搬迁费:1440元

④临时安置费:6480元(每6个月发一次)

⑤奖励:按要求及时搬迁,每户5000元,面积奖36000元,组团奖10000元,产权调换面积奖180m2×20%=36m2

该户可得216m2安置房加84920元。

问:棚改(城中村改造)中凡属“两违”的建筑为什么均不予以补偿安置?

答:“两违”建筑,是指违反城乡建设规划,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两违”建筑严重破坏了城市总体规划,严重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的发展,严重扰乱了城市管理的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两违”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和处罚。

在棚改(城中村改造)中,对“两违”建筑不予以补偿安置,让违法乱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有利于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合法、公正、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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