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县推进农村“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补贴项目与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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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沧州市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7年青县全县范围内全部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认真落实禁煤政策。也就是说,今年起全县范围内无论城区还是农村都不能再有散煤取暖用户。

2017年青县推进农村“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补贴项目与标准有哪些?

一、立足村街资源条件,尊重群众意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土坯房、破毛坯房、长期闲置的房屋原则上不纳入煤改气范围,改电对象原则上以60周岁以上独立生活的老人及五保户、低保户为主。

二、收费标准

1、“煤改气”居民户均投资约8000元左右,含人工费、材料费、调压设施、壁挂炉、灶具购置费、安装费用。其中每户只需交纳2500元,其余部分全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也就是说,每户居民只要交足2500元,灶具、壁挂炉就能全部安装完成并具备炊事和取暖条件。但是壁挂炉以下的暖气片、管道等投入需由居民户自行承担。

2、“煤改电”居民按实际投资的70%给予补贴,个人承担30%,但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

三、鼓励农民按时交纳费用。为保证工程整体进度,请大家及时按要求交纳费用。根据工程进度目标,各村街在镇(乡、场)人民政府指导下,确定最晚交费时间,在该村规定的截止日期没有完成交费的居民户,以后如果再想接通天然气,将不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并需要自行与燃气公司协调费用等事宜。

四、实行居民取暖运行于价格补贴

1、对实施“煤改气”的,2017年暂定当年给予每户每方气1元(最高1000元)的运行补贴,但总用气量200方以内的不予补贴,即超过200方以上的部分,每方补贴1元。居民“煤改气”后,两年内不执行行阶梯气价。

2、对“煤改电”的2017年暂定每户最高给予1000元运行补贴,每年11月到次年3月采暖期用电不执行阶梯电价,按“合表户电价”执行即每千瓦时0.532元,也可自愿选择峰谷电价。但采暖期内用电200度以内的不予补贴。企业、商业不享受补贴。

五、每户只能有一处住房享受补贴。

六、原来已接通燃气并安装壁挂炉的居民,补贴政策另于研究确定。

七、严格施工管理。“煤改气”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燃气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把设备和原材料采购关,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第三方安监机构和质检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建立完整用户档案。施工完成后,由政府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八、对无理取闹、故意破坏和捣乱、无理阻工的,公安机关將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燃气公司将不再接受该户的接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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