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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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2017 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为加快产业升级、城市转型,制定本工作方案。

攀枝花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去产能方面。坚决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 地条钢” ,进一步梳理排查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 7 处、化解煤炭产能 87 万吨左右。

(二)去房地产库存方面。全市商品住房库存规模和消化周期控制在合理范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到 60%以上,开展附条件的棚改房屋征收工作,建立棚改购房平台,完成年度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

(三)去杠杆方面。制定落实《2017 年攀枝花市推进直接融资工作方案》,逐步形成登陆四板、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的企业梯队;重点推动 1~2 户企业实现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1~2 户企业实现企业债券融资,1 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30 户左右企业在股交中心挂牌;通过组建集团公司等多种方式,使企业自有资金比重大幅提高,不断减小杠杆风险。

(四)降成本方面。再为企业减少税费成本 16.6 亿元左右,减少基金附加成本 230 万元;继续推进“ 营改增” ,简并增值税税率,积极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和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税收优惠政策。

(五)补短板方面。实现 35 个贫困村退出、8697 名贫困人口脱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保持全面达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优良天数率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

(六)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和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效率,从生产端、供给侧入手,创新体制机制,调整优化农业的要素、产品、技术、产业、主体等方面结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突出绿色发展,聚力质量兴农,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进一步优化现代特色农产品的品种品质结构,合理配置农业资源要素,增加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给,加快绿色发展步伐,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七)培育新动能方面。全面推进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创新改革取得新突破,落实 2017 年工作计划和“9 张清单” ,形成一批经验成果,高技术产业产值达到 390 亿元,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55%,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 49%;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探索形成多种康养产业发展新模式,强力推进“ 康养+” 重点产业深度融合。

(八)提升质量效益方面。大力实施工业强基、质量强市工程,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工业企业盈利能力回升。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政府考核要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保持全省第二,增速快于全市经济增速。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全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有效去产能。

1.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和打击取缔涉钢生产企业(特别是有中频炉企业及有轧制设备企业)生产“ 地条钢” 行为、钢材市场销售“ 地条钢” 行为和建筑领域使用“ 地条钢” 行为。严格按照“ 四个彻底” 要求,坚决关停并拆除生产“ 地条钢” 相关设备。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按照“ 五大产业” 发展规划,突出绿色矿业、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五大产业,形成“ 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链条完备、结构优化、效益明显” 的工业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3.按照“ 五年任务两年完成” 要求,年内全部完成 2016~2020 年全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重点引导属于落后产能、与国有大矿平面投影重叠、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等小煤矿关闭退出。其中,西区关闭退出煤矿 3 处、化解煤炭产能33 万吨;仁和区关闭退出煤矿 1 处、化解煤炭产能 9 万吨;盐边县关闭退出煤矿 3 处、化解煤炭产能 45 万吨。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产煤县(区)政府

4.做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后续工作,及时争取并拨付国家和省级奖补资金,筹措并拨付市级奖补资金,依法做好已退出产能企业的证照注销登记,统筹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和维稳工作,做好债务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因城施策去库存。

5.与省政府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明确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至各县(区),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6.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机制,分解下达年度房地产投资和商品房销售目标任务至各县(区),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三)积极稳妥去杠杆。

7.充分发挥钢城集团债务委员会作用,做好债务处置工作,坚决防范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委、市国资委、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监分局

8.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四川省金融工作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签署五方战略合作备忘录,实施债券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公司债发行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

9.制定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发展的意见》,强化监测、监控和现场检查,按月核查借款金融机构再贷款台账,监测分析再贷款资金的投向、用途、利率及金额合规情况,确保支农再贷款资金全部投向涉农经营主体,支小再贷款资金全部投向小微企业,且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最高加点幅度。规范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费,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四)多措并举降成本。

10.以贯彻执行《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和《四川省 2017 年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政策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直购电、富余电规模和范围,确保我市 2017 年直购电用户比2016 年增加 16 户(达到 65 户),争取川投电冶复产后的 5 亿千瓦时用电量全部纳入富余电量政策范围。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行政许可目录,开展“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改革试点,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优化企业创业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工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1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编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政务公开,以“ 线上+线下” 模式拓展税收宣传辅导渠道,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知晓率;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依规办理“ 减、免、缓” 事项,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行业、类别开展针对性专题辅导,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税收咨询辅导;拓展服务方式,设置办税绿色通道、12366 热线专座及导税专员,落实首问责任制,畅通诉求渠道,及时答疑解惑、疏导问题,确保政策落实畅通无阻。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13.系统开展清费减负工作,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社团收费,取消、停止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放开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 三项收费目录清单” 制度,认真做好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精准加力补短板。

14.分解下达减贫年度目标任务,细化“ 五个一批” 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出台 21 个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完成 35 个贫困村退出,8697 名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完成年度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 5235 人的目标任务,完成 2834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年度低保政策兜底 1451 人、医疗救助扶持 607 人、灾后重建帮扶 6 人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有关县(区)政府15.投资 3393 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面积 2.3 万平方米,购置 808 万元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6.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推进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市疾控中心建成“ 三级甲等” 疾控机构,60%以上的县(区)疾控中心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提升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核心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优势资源作用,依托攀枝花市卫生学校等大力开展医学卫生类人才培养,结合我市“ 康养+”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护理、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体育局、攀枝花学院

17.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恢复与治理。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有效管护全市森林面积 484.17 万亩,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果 27.5 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1 万亩,实施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 1830 亩,人工造林 2500 亩,退化林修复、人工更新、中幼林抚育 5000 亩,封山育林 2700 亩,国有林森林抚育 5.1 万亩。推进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二滩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成功申报一个省级湿地公园,建成一个森林康养基地。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8.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攀枝花市环境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 工作方案》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应急联动,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土壤污染详查,完成 2017 年攀枝花市环境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六)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9.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全市特色农产品供给体系,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现代渔业加快发展。突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等,从“ 源头” 上提高特色农产品供给品质。推进农康融合,加快“ 康养+农业” 、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和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特色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20.建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米易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推动其他有条件的县(区)申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探索多形式产业融合模式、农民利益联结方式、产业投融资机制。加快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形成“ 特色农业支撑康养产业、特色新村成为康养基地” 的农康深度融合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牧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旅游局

21.培育家庭农场 30 家、农民合作社 100 个。制定落实《攀枝花市关于扶持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意见》和《攀枝花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方案》。在仁和区、米易县开展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试点,在东区、仁和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东区完成 15 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试点,米易县完成 25 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试点],全市 70%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财政局

22.强化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开展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研发,推进设施蔬菜、特色水果、草食家畜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集成和瓶颈技术攻关,实施中高山区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现代农业扩面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农林科学院

23.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推进观音岩引水工程、马鞍山水库、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等 3 处重大水利工程,力争开工大河大田段、巴关河同德段等防洪治理工程,加快米易老街子、盐边沙坝、仁和栗树湾等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前进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防洪减灾能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七)着力培育新动能。

24.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9 张清单” 落地落实,加快 4 个军民融合项目建设,组织开展 4 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 3 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3 户。

责任单位: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加快构建鼓励创新创造的制度和机制。推进攀枝花学院省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处置管理的有效方式。积极争取省“ 千人计划” 政策支持,统筹市级科技计划、人才发展项目等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创新创业项目扶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落实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培训 50 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00 户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攀枝花学院

(八)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26.着力培育新动能,构建“ 亲”“ 清” 新型政商关系,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激励引导效应。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27.围绕“ 精准招商年” 主题,继续实施“ 项目年” 活动,主动对标先进、招大引强,实现“ 稳投资、进排位、优项目” 的目标。突出钒钛和“ 康养+” ,积极开展项目对接和洽谈,招引有利于促进产业集聚、引领产业成链集群发展的龙头项目,力争签约一批 5 亿元以上的大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650 亿元以上,其中国内省外投资 310 亿元。整合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组织实施好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力争在高炉渣提钛产业化技术、钛粉等钒钛新材料产品开发、钛白清洁生产、特色含钒钛工程机械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推动形成产业化示范。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和粮食局

28.制定落实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意见。加快攀钢高钛型高炉渣提钛项目、19 个列为全省重点工业和技改项目建设进度,推进 47 个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技改投资21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9.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有效满足社会需求。引导部分知名餐饮示范企业升级改造,举办攀枝花市厨艺大赛。制定落实《攀枝花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 55 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成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市射击场建设任务。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休闲旅游示范城市“ 双创建” 工作,推出 3 条精品旅游线路。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

(九)强化质量品牌建设。

30.深入推进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引导企业按照先进指标体系参与对标,加快产品标准升级。筹建全国钒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成具有标准主导权的国家钒钛质检中心,提高钒钛产品质量。开展钒钛领域 4 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实施康养产业标准体系研究,以标准化提升康养产业发展质量。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1.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开展重点领域、重要区域、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倒逼工业产品质量提升,2017 年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 97%以上。针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查检验和风险监测。开展以农资、建材、食品相关产品和特种设备为重点的“ 质检利剑” 春风行动和以重点消费品、电商产品为重点的质检利剑“ 秋风行动”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2.强化品牌培育,加快仁和区、盐边县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发展有机产品认证 3 户,力争成功申报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 1 个。推进 2 户企业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申报,完成米易枇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确定 10 个四川品牌培育对象并开展培育工作。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信息报送要求,明确信息报送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主动联系牵头单位,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三)加强工作督查。由市目标督查办牵头,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数据报送不力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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